当前位置: 奥地利 >> 当地气候 >> 晨报四平发改委公布供热自来水天
为提高政府定价项目和资源性产品销售价格的透明度,让广大群众和消费者了解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价格政策,现将我市城区用水、用气和用热销售价格通告如下:
一、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
.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价格制度。具体价格为:第一级水价3.70元/立方米(年用水量不超过80立方米部分)、第二级水价5.55元/立方米(年用水量在8-40立方米部分)、第三级水价.0元/立方米(年用水量超过40立方米部分)。.非居民用水价格为5.80元/立方米。3.特种用水价格为.00元/立方米。以上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,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:居民生活用水0.95元/吨、非居民用水.40元/吨、特种用水.50元/吨。二、天然气销售价格
.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。具体价格为:一档气价.0元/立方米(年用气量不超过80立方米部分)、二档气价3.元/立方米(年用气量80-40立方米部分)、三档气价3.90元/立方米(年用气量超过40立方米部分)。.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.85元/立方米。三、供热价格
.居民用热按建筑面积8.30元/平方米。.非居民用热按建筑面积3.00元/平方米。3.基本热价。供热企业对采暖期不用热的按总热价0%收取基本热价(自09年-00年取暖期起,独立整栋房屋取暖期不用热户除外)。特此通告
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00年8月日
来源: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平微生活爆料互动方式: